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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3 09:49 点击次数:157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总股本3,070,692,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南玻”是国内节能玻璃领先品牌和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显示器件著名品牌,产品和技术享誉国内外,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优质浮法玻璃和工程玻璃、太阳能玻璃和硅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等可再生能源产品,超薄电子玻璃和显示器件等新材料和信息显示产品,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维一站式服务等。

  南玻集团在东莞、成都、廊坊、吴江、咸宁共拥有10条技术先进的浮法玻璃原片生产线,两条太阳能压延玻璃原片生产线条太阳能玻璃深加工生产线,在四川江油、广东清远拥有石英砂原料加工生产基地。目前年产约247万吨各种高档浮法玻璃原片和43万吨太阳能玻璃原片,浮法玻璃产品涵盖1.3-25mm多种厚度的高档优质浮法玻璃、超白浮法玻璃,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太阳能玻璃拥有6000万平米/年深加工产能,产品涵盖2-4mm多种厚度深加工产品。结合双玻组件渗透率的快速提升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在吴江和东莞合计新建三条轻质高效双玻加工生产线万平米光伏玻璃加工产能,预计2021年投产。为补齐集团光伏玻璃业务产能与规模化布局的短板,公司与安徽凤阳县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建设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制造基地项目,建设4条日熔量为1200吨的光伏玻璃生产线及配套加工线,目前项目建设正按计划顺利推进。此外,经董事会批准,集团在咸宁基地新建一条日熔量1200吨的光伏玻璃生产线及配套加工线。

  南玻平板玻璃被广泛用于高档建筑幕墙、装潢装饰及家具、反射镜、汽车风挡、扫描仪及复印机透光板、家电面板、显示保护以及太阳能等领域。产品销往世界各地,与众多知名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商务合作。

  为克服“疫情”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大力推进研发创新和升级转型的经营策略,通过实施差异化的竞争战略,不断提升平板玻璃业务盈利能力。2021年,公司重点加强对高端超白玻璃市场的开发,提升差异化产品销售占比;光伏玻璃业务加快产线mm双玻薄玻璃和光伏镀釉背板玻璃的生产能力;市场方面强化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保证销售的稳定运行;高端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升、与行业领先企业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进一步提升南玻集团平板玻璃的市场竞争力。

  南玻集团是国内最大的高档工程及建筑玻璃供应商之一,已建成拥有天津、东莞、咸宁、吴江、成都等五大建筑节能玻璃加工基地。为更好的服务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巨型城市群的建设需要,集团董事会2020年先后批准建设肇庆工程玻璃基地、吴江工程玻璃智能工厂及天津工程扩产项目,上述项目将于本年三季度起逐渐投产,将进一步强化集团工程玻璃业务在城市建设主战场的竞争与服务能力,并在智能制造时代为南玻新一代工程玻璃加工基地的建设与运营积累宝贵的经验。同时,顺应城市建设向内地向纵深延伸的趋势,集团抓紧在内地新兴中心城市群布局工程玻璃产能,集团董事会已批准在西安建设新的工程玻璃基地,并进一步谋求在条件类似的区域,综合当地市场情况布局与其规模与需求相适应的一级或二级工程玻璃加工基地。2017年南玻低辐射镀膜玻璃被工信部授予单项冠军产品称号,2020年再度复审通过,充分证明了南玻工程玻璃的行业领军地位。

  公司拥有国际领先的玻璃深加工设备和检测仪器,其产品涵盖了工程和建筑玻璃的全部种类。公司在镀膜技术上的研发与应用水平保持与世界同步,高端产品技术甚至领先世界水平,继第二代节能玻璃产品之后,公司相继开发出第三代和复合功能节能玻璃产品,产品的节能保温性能一代比一代高,高品质的节能环保LOW-E中空玻璃国内高端市场占有率远超竞争对手。目前,公司镀膜中空玻璃年产能超过1,600万平方米,镀膜玻璃产能超过3,600万平方米。

  公司在工程建筑玻璃上的质量管理体系分别经英国AOQC和澳洲QAS机构认证通过,产品质量同时满足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国的国家标准,这使得南玻集团在国际性招投标中占据优势。从1988年开始,南玻的工程技术人员不间断地参与各种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编写。公司所提供的各类优质工程建筑玻璃被应用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渔人码头、华润总部大厦、深圳京基100大厦、港珠澳大桥珠海旅检口岸、杭州银泰广场、厦门英蓝国际金融中心、拉萨贡嘎机场、珠海金湾航空城华发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珠海国际会展中心2期中国平安金融中心、国家会议中心、北京行政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杭州欢朋等国内外十余家希尔顿酒店、香港四季酒店、墨尔本机场、Midtown(东京第一高楼)、阿布扎比国际中心、埃及新首都CBD、韩国LCT、Metropolis Phase 2B等国内外许多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上。

  2020年,公司电子玻璃业务持续发展,下属的河北视窗、宜昌光电、清远新材料、咸宁光电四家子公司继续在智能消费电子终端、触控组件、车载显示、工控商显、军工安防、智能家居等应用领域积极实施产品升级、市场升级,公司中、高铝电子玻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得以大幅提升。丰富的产品结构、可靠的交付保障、强大的技术创新三大特征助力公司电子玻璃业务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2020年,子公司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高铝二代电子玻璃实现批量销售,产品的部分性能指标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满足下游终端客户在3D曲面技术、5G通讯方案等领域对基础材料的更高标准要求。该产品的成功开发标志着南玻电子玻璃业务在高端应用市场的竞争力提升。公司在现有产品基础上,已开展下一代电子玻璃产品的研发,高铝三代产品已在实验室研制成功,性能可完全对标国际品牌新一代拳头产品,未来将进一步提升电子玻璃产品的竞争优势。此外,2020年12月清远南玻二期项目“一窑两线”转入商业化运营,该项目是南玻积极践行国家倡导的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举措,有效增强电子玻璃整体盈利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南玻在国内电子玻璃领域的竞争优势。

  2020年,南玻超薄电子玻璃首次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充分彰显了公司在电子玻璃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实力。2021年3月,为强化公司在触控应用超薄电子玻璃领域高端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批准河北视窗投资新建一条日熔量为110吨的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及配套研发中心。上述项目建成后,南玻电子玻璃将实现从三代高铝到中铝、钠钙,高中低端各类应用场景电子玻璃产品领域的全面覆盖,形成更加巩固的市场竞争基础。南玻长期以来致力成为行业领先的电子玻璃材料方案商,未来将在触控显示领域持续研发更高强度、更具竞争力的玻璃防护材料,在智能家居、车载显示、先进医疗领域开发满足物物互联的人机交互界面材料,在交通、安防领域开发革命性的替代材料。

  南玻集团自2000年起进入触控显示领域,现已经形成从真空磁控溅射镀膜,精细图案光刻加工,到触控显示模组全贴合完整的触控产业链。主营业务包括ITO导电玻璃,ITO导电薄膜,车载TP-sensor,车载盖板四大业务板块。在传统的优势业务ITO导电玻璃和ITO导电薄膜业务板块,公司产品定位国内外中高端客户,2020年度,公司ITO玻璃市场订单饱满,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在近几年重点布局车载业务板块,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营产品包括:车载AG玻璃,车载多功能复合盖板、车载TP-Sensor等核心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中控屏、汽车后视镜、汽车娱乐系统等汽车智能终端。2020年,公司车载业务发展良好,产销量稳步增长。南玻显示器件已成为显示触控行业内电子应用材料品牌供应商,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触摸屏材料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在汽车电子领域的投资布局,进一步打造车载触控显示高端制造产业链,成为汽车电子领域优质的元器件供应商。

  南玻集团自2005年进入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属于国内最早进入该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建设运营和技改升级,打造了一条涵盖高纯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及光伏电站运营的完整产业链,保证了公司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高性价比的太阳能光伏产品。

  公司目前高纯多晶硅产能为9,000吨/年,硅片产品产能为2.2GW/年,电池片产能为1GW/年,组件产能为0.4GW/年,持有光伏电站130MW。在已经实现全面平价上网的时代背景下,公司为满足市场对低成本硅材料的需求,主动对多晶硅进行停车技改升级,以技术升级带动产业升级。虽然多晶硅片市场需求大幅度下降,公司仍然持续在多晶铸锭技术上保持研发投入,坚持使用优质原料,使多晶硅片品质长期保持业内领先水平。公司完成了PERC电池组件技术升级改造,电池品质达到业内先进水平。为应对疫情,履行社会责任,在疫情紧张关键时期,公司投资设立深圳南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防疫口罩,并主动承担深圳市政府疫情防控保障收储物资的生产工作。同时,利用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电池车间净化厂房及光伏电池节拍式生产及净化环境生产经验生产口罩等防疫物资,以满足市场对防护物资的迫切需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及经济效益。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根据中诚信证评2020年6月10日出具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中诚信证评[2020]跟踪0596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进行跟踪评级: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视情况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国际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提请投资者关注。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给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疫情导致国际贸易严重萎缩,世界经济面临金融危机以来又一次严重衰退,国内经济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中美摩擦也从经济贸易层面向其他各个层面升级蔓延,国际贸易环境趋于紧张。但随着党中央对疫情防控方针政策的及时制定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有效落实,疫情得到有效的遏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国内经济复苏态势持续向好。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0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01.60万亿元,同比增长2.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万亿元,同比增长2.9%,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万亿元,同比增长7.0%,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9%。2020年平板玻璃累计产量9.46亿重量箱,同比增长1.3%。

  “世界玻璃,中国南玻”,面临严峻的经济环境、竞争压力与疫情的挑战,南玻集团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守正出新,围绕玻璃主业做大、做精、做强,苦练内功,锻长板、补短板,拓宽核心竞争力护城河,系统化提升综合运营能力,集团化管理与运营能力显著提升。集团全年经营业绩实现了同比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71亿元,同比增长1.90%;公司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报告期内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7.46亿元,资产减值后,2020年公司仍实现净利润8.12亿元,同比增长4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亿元,同比增长45.28%。

  2020年公司三块玻璃(浮法玻璃、光伏玻璃、电子玻璃)与一个品牌(工程玻璃)四块玻璃全面发力,玻璃主业取得集团历史最佳业绩,四块玻璃净利润合计16.50亿元,其中浮法玻璃、光伏玻璃、工程玻璃合计实现营业收入87.10亿元,同比增加7.30亿元,增幅9%;实现净利润14.88亿元,同比增加5.53亿元,增幅59%。

  近几年集团根据各项业务的特点与市场环境分别设计了有针对性的经营策略,在2020年这些策略调整效果逐渐显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

  浮法玻璃围绕建筑节能、视觉效果与安全性不断提升带来的新需求,提前布局,坚定走高端差异化产品路线:超白玻璃产能比重显著提升,打造南玻超白“蓝钻”系列高端品牌,已成为行业细分领域领导者;通过窑线设计、工艺设置调整,及部分生产设备改造攻关,大幅提升生产工艺难度大、产品附加值较高的超薄、超厚差异化产品制造良率,差异化产品比重显著提升,高档浮法玻璃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持续领先;利用与美国First Solar以超薄浮法玻璃做薄膜光伏组件封装材料的经验,在本年度率先突破以超薄超白浮法玻璃转做晶硅双玻组件背板封装材料,打开新的盈利增长点。2020年以大兴国际机场、冬奥场馆、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等国际形象工程为代表的又一批国家重点项目均使用南玻超白浮法玻璃原片加工,充分展示了南玻产品品质与技术底蕴。2020年度,较去年同期浮法玻璃业务收入增长5%,净利润增长76%。

  光伏玻璃围绕双玻组件渗透率提升趋势,几年前率先致力于2mm以下超薄光伏玻璃压延生产工艺与加工工艺及装备的研究,2mm以下超薄光伏玻璃产品产能、品质、综合制造良率居行业领先水平,2020年全球光伏装机提速、双玻组件渗透率较上年大幅提升,市场供给不足,使得光伏玻璃业务盈利水平大幅提升,较去年同期光伏玻璃业务收入增长20%,净利润增长137%。同时,为补齐集团光伏玻璃业务产能与规模化布局的短板,集团抓住有利窗口期在疫情防控最紧张的3月,公司与安徽凤阳县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建设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制造基地项目同时申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建设资金,并迅速获得证监会批准,使得公司在国内光伏玻璃新一轮产能扩张中抢占先手。该项目建设4条日熔量为1200吨的光伏玻璃生产线及配套加工线,将一举提升集团光伏玻璃这一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目前项目建设正按计划顺利推进。除此之外,经董事会批准,集团在咸宁基地新建一条日熔量1200吨的光伏玻璃生产线及配套加工线;在吴江基地与东莞基地合计新建三条光伏玻璃加工线万平米光伏玻璃加工产能。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时代背景下,光伏玻璃业务将成为南玻新的冠军业务。

  工程玻璃是南玻的金字招牌,已形成与品牌相匹配的品质、服务和持续研发能力,围绕十三五期间国家对建筑节能标准与高层建筑安全标准的提升,强化品牌建设,坚持技术服务、营销与研发制造三位一体的定制化经营策略,依托南玻制造与研发实力,提高订单质量,加大复杂复合产品及高端节能玻璃产品市场推广力度,巩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提升产线自动化与信息化水平提高装备生产效率,以技术进步、工艺优化,降低生产成本及物耗、能耗。2020年,工程玻璃业务在原片整体价格大幅上涨,疫情导致下游工程进度延缓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仍取得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双重增长,同比收入增长9%,净利润增长9%。2017年南玻低辐射镀膜玻璃被工信部授予单项冠军产品称号,2020年再度复审通过,充分证明了南玻工程玻璃的行业领军地位。为更好的服务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巨型城市群的建设需要,集团董事会2020年先后批准建设肇庆华南工程玻璃第二基地、吴江工程玻璃智能工厂及天津工程扩产项目,上述项目将于本年三季度起逐渐投产,将进一步强化集团工程玻璃业务在城市建设主战场的竞争与服务能力,并在智能制造时代为南玻新一代工程玻璃加工基地的建设与运营积累宝贵的经验。同时,顺应城市建设向内地向纵深延伸的趋势,集团抓紧在内地新兴中心城市群布局工程玻璃产能,集团董事会已批准在西安建设新的工程玻璃基地,并进一步谋求在条件类似的区域,综合当地市场情况布局与其规模与需求相适应的一级或二级工程玻璃加工基地。随着工程玻璃产能与市场服务网络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制约南玻工程玻璃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的障碍将逐步消除。

  电子玻璃与显示器件业务围绕加大研发投入,以独立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突破高端市场壁垒,坚定走产品升级迭代加快进口替代的发展路线月,刚刚走出疫情防控封锁的咸宁光电,攻克新一代高铝电子玻璃技术实现高铝二代KK6玻璃批量生产及市场化销售,该产品在透光度、色彩还原度、二次强化离子交换深度、强化后抗跌落与耐划伤及可加工性能等各方面均表现优秀,可满足下游终端客户在3D曲面技术、5G通讯方案等领域对基础材料的更高标准要求,技术水平可与国外先进水平媲美,产品已达到国内主流手机厂商旗舰机型使用标准要求。南玻集团电子玻璃经历十年艰苦创业,从钠钙到中铝到高铝再到高铝二代,每一次产品升级换代都意味着生产装备、工艺系统的一次全面升级,厚积薄发终于打破国际巨头对高端电子玻璃的技术壁垒及市场垄断,填补国内高端电子玻璃产业空白。目前,南玻高铝三代产品已在实验室研制成功,性能可完全对标国际品牌新一代拳头产品,为将高铝三代产品迅速产业化,公司于2020年4月主动对南玻第一条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清远一线进行冷修技改升级,如技改成功将进一步提升南玻电子玻璃在高端电子玻璃市场的竞争力。此外,2020年12月清远南玻二期项目“一窑两线”转入商业化运营,该项目是南玻积极践行国家倡导的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举措,有效增强电子玻璃整体盈利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南玻在国内电子玻璃领域的竞争优势。2020年,南玻超薄电子玻璃首次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使得南玻成为中国玻璃行业唯一、在全国制造业范围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两项单项冠军产品桂冠的“双冠王”,充分彰显了公司在电子玻璃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实力。2021年3月,为强化公司在触控应用超薄电子玻璃领域高端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批准河北视窗投资新建一条日熔量为 110 吨的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及配套研发中心。上述项目建成后,南玻电子玻璃将实现从三代高铝到中铝、钠钙,高中低端各类应用场景电子玻璃产品领域的全面覆盖,形成更加巩固的市场竞争基础。

  显示器件业务依托南玻电子玻璃产能优势及二十余年黄光触控元器件加工制造研发经验的积累,围绕车载显示及ITO触控产品打造核心竞争力,现已逐渐转型成为国内车载显示封装材料、触控元器件及模组供应商的重要力量。虽然,生产基地地处湖北宜昌,受疫情影响,直至5月份才逐渐复产,但随ITO市场的活跃及新建设的AG产线试产,凭借差异化的产品创新思路实现产销量的稳步增长。

  电子玻璃与显示器件业务板块有三家生产基地位于湖北省境内,上半年经营受疫情防控形势影响较大,5月份以后生产经营方逐步恢复正常,同时公司清远一线月起冷修技改,清远二线月底才转入商业化运营,无法贡献收入与净利润。即使在这样的不利情况下,凭借新产品市场开拓的顺利推进及电显板块子公司全体同事的不懈努力,电显板块仍然实现了营业收入与扣非净利润的双增长营业收入增长4%,扣非净利润增长18%,其中电子玻璃业务营业收入与扣非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和30%。

  太阳能产业中硅材料基地地处疫情初期高风险地区,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除多晶硅停车技改外,硅片在四月份前处于生产停滞状态,四月份后逐步恢复生产。由于海外光伏市场同样受疫情影响,光伏产品发货速度有所放缓,但二季度后半段,产销情况逐步恢复,市场逐渐好转。光伏行业具有技术迭代快、后发优势明显的特点,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因此公司通过提升精益生产管理能力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通过技术工艺不断精进、优化和调整,降低各项材料的能耗水平,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打造多元化产品结构及提升产品质量以提升盈利能力。针对多晶硅停车技改的问题,公司正全力推进相关解决方案。

  此外,利用光伏制造企业洁净厂房生产经验、设施及节拍式生产经验,公司于疫情期间跨界生产防疫口罩和消杀产品(84消毒液)以满足市场对防护物资的迫切需求,并向深圳等地捐赠1,000万余只自产口罩,充分践行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也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及经济效益。

  太阳能及其他产业受疫情期间生产停滞及多晶市场份额萎缩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对硅材料部分工艺落后及能耗偏高的资产计提了6.42亿元减值准备。减值后,太阳能及其他产业净利润为-5.25亿元。

  近年来,为保证集团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集团经过审慎全面的分析与细致客观的对标,对打造和强化南玻的核心竞争力作出了周密部署,并严格督导落实,主要如下:

  系统化的综合管理是产品品质与经营效率的保证,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工作流程、全工作周期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南玻最难以为其他企业完整复制的核心竞争优势。为进一步提升集团系统化的综合管理水平,2020年集团推出南玻五星工厂评比,以此为契机带动全员参与狠抓基础管理,固化推广优秀经验,提升管理水平,为南玻产能扩张与管理输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0年南玻多家子公司获评当地政府质量奖。

  技术、工艺、产品研发迭代能力是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是南玻形成高附加值业务线壁垒,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强”的核心要素。集团近几年着力打造创新型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0年研发费用支出约4.05亿元,较上年增长10.35%。通过人才引进与自主培养,打造不同业务领域专业核心研发团队。同时整合资源,同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燕山大学等国内硅酸盐专业优势院校建立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基础研究。2020年南玻多家子公司获评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2020年,公司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创历史新高,共提交340件专利申请(较2019年增长1.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6项(较2019年增长37.7%);新获专利授权263项(较2019年增长10.04%),其中发明专利30项(较2019年增长11%)。

  团队积淀是南玻精神传承与事业常青的根本保障,2020年集团加大人才梯队建设投入,通过“蒲公英计划”建设内部讲师队伍,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杰出青年评选发现、遴选培养青年后备干部,鼓励支持人才成长;通过隐形工匠事迹评选,体现一线基层优秀员工价值。年内集团涌现出国家级行业劳动模范及先进个人3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先进个人5人。

  环保是玻璃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是高耗能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的集中体现。南玻早在十余年前即在全行业率先实现全部产线使用天然气,同时在行业内率先采用余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方式实现能源综合利用,通过脱硫脱硝除尘等尾气综合处理,实现超低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污染物排放值。在碳达峰、碳中和时代,节能减排,相对的低能耗、高能效将给企业带来更高的竞争力和更大的生存空间。集团战略部专门成立能源管理组,负责督导各子公司能耗管理,集团安环部负责集团污染物排放督导管理,确保南玻在同吨位同窑龄前提下,单位产能能耗控制及排放控制始终处在行业领先水平。2020年公司余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自发电量已达到集团总用电量的32%,集团年度整体CO2排放量较上年下降1.64%。2020年集团多家子公司被评为环保A类企业及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

  南玻品牌是南玻三十余年历史的见证与结晶,深受社会认可与尊重,代表着南玻的品质与精神,蕴含巨大的价值与影响力。近几年,集团加强品牌运营,在细分领域培养出了诸如超白玻璃南玻“蓝钻”品牌、电子玻璃南玻“麒麟王”品牌、晶玉玻璃“瑛琅”品牌等子品牌,形成品牌矩阵;同时,加大品牌维护力度,全力打击市场中冒用南玻品牌损害南玻声誉及利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品牌形象擦亮南玻金字招牌。

  规模化科学布局 南玻此前以工程玻璃为中心,根据城市建设集中度,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六大基地的全国性布局。但浮法玻璃、光伏玻璃产能相对分散,不利于形成大宗产品制造的规模经济,特别是光伏玻璃,现有两条生产线分别设在东莞和吴江。为此,集团决策在新的生产基地布局上,选择资源优势或市场优势集聚的区域,集中式规模化布局,发挥规模效益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因此,本次在安徽凤阳建设光伏玻璃制造基地一次性布局4条日熔量1200吨的光伏玻璃产线及配套加工线,即是集团科学化布局调整的战略性举措。

  战略资源储备与坚实的供应链保障是集团战略发展的物质基础,当前随着集团超白浮法玻璃、光伏玻璃、电子玻璃产能的提升,超白低铁石英砂等矿物原材料的需求量不断提升,集团在凤阳布局光伏玻璃制造基地的同时将在当地建设超白石英砂生产基地,保障项目及集团战略需求。同时,2020年集团成立集团采购管理中心,全面建立分级采购制度,大力拓宽采购渠道,实施供应商考察与跟踪评估,通过大宗集采降低采购成本,集团一级集采项目涉及30余个品类,集采金额已占集团总采购金额的约70%,进一步夯实了集团的供应链保障基础。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于2020年1月7日,本集团设立境外子公司南玻(泰国)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实际出资,本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

  于2020年2月5日,本集团设立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新能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货币出资2,000万元,本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

  于2020年2月8日,本集团设立安徽南玻石英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石英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货币出资 300 万元,本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

  于2020年2月10日,本集团设立深圳南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南玻医疗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货币出资2,000万元,本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

  于2020年8月31日,本集团设立南玻(苏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实际出资,本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公司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4,488万元,主要为宜昌硅材料公司工艺落后及能耗偏高的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公司在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相关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本期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8,172万元。

  公司针对账龄较长或存在纠纷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专项坏账准备739万元。

  1、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已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0,22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2020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60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20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4,609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的南玻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9,325,592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906,971,361元。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因此按照本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906,971,36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0,697,136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00,790,694元。

  董事会建议以目前公司总股本共计3,070,692,107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元(含税),共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307,069,211元(含税)。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承诺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全文。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确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B股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4月26日

  截止2021年4月26日(B 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67)。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玻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在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公司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线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40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发行完成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南玻01;债券代码:149079),发行总额 2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832万元后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99,168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99,168万元,其中于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9,16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已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签订《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设立专项监管账户,用于“20南玻01”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严格按照相关约定运作。

  注:截至 2020年12月31日,“20南玻01”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项监管账户中的余额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0年度,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金流情况,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运行、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决议有效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对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进行决策,具体实施和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12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对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进行决策,具体实施和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和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报告期内,受益于地产竣工提升及光伏行业持续景气,浮法玻璃、光伏玻璃价格同比上涨及清远节能二线转入商业化运营。公司紧抓市场机遇,有效组织生产、销售,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大幅提升。

  2、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公司销量及价格受到较大影响,导致上年同期基数较低。

  本次有关2021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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