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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业主大搞装修天花板上面竟然给开了个“天窗”

时间:2023-11-26 06:18 点击次数:164

  业主装修,将楼上天花板开了个“天窗”,你见过这样的事儿吗?近日,南岸海棠晓月小区汇景苑3号楼一单元顶楼业主就被这样的装修吓坏了,大家担心此举给整栋楼带来了安全隐患。昨日,南岸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此事。

  “28楼的业主搞装修,在天花板上开了一个天窗,还将部分外墙也拆了。”昨日上午,家住海棠晓月汇景苑3号楼一单元的余先生告诉记者,28楼只有一家住户,29楼属于阁楼。前不久,楼下业主发现,28楼的住户开始进场装修,大拆大建的做法,令业主们担心不已。

  在余先生的带领下,记者通过顶楼花园一部扶梯,进入29楼,发现这里有百余平方米,地面上打出了一个长方形大洞,长约5米、宽约3米,地板中拇指粗的钢筋裸露在外,有的已被割断;外墙的一个落地窗也被拆除。记者透过大洞发现,顶楼业主不光是在天花板上开了个“天窗”,还将28楼靠长江一侧的外墙拆除了一部分。余先生担心地说,这样装修会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影响大楼的安全。

  记者随后联系上在外的业主蒲先生。他告诉记者,2004年,他从开发商手中买了这两层楼,还未办理房产证。最近几天,他才开始装修,在天花板上打洞和拆除部分外墙,准备安装楼梯和玻璃幕墙。

  蒲先生认为,在自己家里装修,跟其他业主无关,况且自己又没动承重梁和承重墙,不会影响整栋楼的安全。采光井之间搭建钢架和木板,并非浇筑混凝土,而是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泥块掉下去,待完工后就恢复原状。

  “装修前,28楼业主曾在物管处备案,但随后自己私自开挖天花板和拆除外墙,没经过物管同意。”小区物管经理邓强介绍,28楼确实是蒲先生购买的,29楼阁楼是开发商赠送给他使用的。在装修前,蒲先生已在物管处备案,但拆外墙开“天窗”,是不允许的。

  11月10日,小区物管已向28楼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叫停了装修工程。物管责令其在本月27日之前进行整改,恢复原状,否则将上报有关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邓强还告诉记者,业主此举是否会影响大楼的安全,他们已要求28楼业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待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继续施工。

  随后,记者咨询了南岸区房管局物业科。该科工作人员表示,房屋的外墙和天花板属于建筑的主体结构,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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