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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2 11:57 点击次数:92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47,830,575.42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4,783,057.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22,134,984.49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2,319,402.37元。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 2021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55,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板块产品主要涵盖玻璃原片和Low—E节能玻璃等细分品种,定位于绿色材料,服务于绿色建筑,为发展绿色材料和节能减排、积极探索零碳建筑提供产品支撑。其中玻璃原片(含超白玻璃)日熔化量5800吨(未包含金彪公司2*600和金晶圣戈班1*600),运营主体为金晶科技本部、滕州金晶、宁夏金晶,Low—E节能玻璃年产能2000万平米(其中滕州金晶1000万平米预期本年度中期投产),运营主体为金晶科技本部、滕州金晶。

  1、生产运行: 2021年整体运行良好,上半年延续2020年向好局面,库存保持较低水平,产品结构合理,产品价格坚挺,主要产品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下半年随着纯碱价格的上升,及浮法线冷修投产,库存开始小幅上涨,但仍保持较好的产销率,实现了较好的利润。面对主要原燃料价格上涨,生产系统开展对标行业标杆,提升成品率,通过工艺调整降单耗,通过实施极致化成本精益控制及大宗原材料战略储备等措施,消化原料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较好成绩。开展卓越运营项目,创效益、带团队、建体系,系统性提升产线的稳定性与能力提升。

  2、市场开发:金晶科技重视市场开发,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行业展会,拓展市场渠道,突出金晶产品的卓越性能优势,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坚持差异化营销路线,坚持高端定位,在高端建筑领域、工业品行业、汽车行业、制镜行业等均投入精力深入开拓。金晶超白玻璃广泛用于高端建筑幕墙,金晶优质浮法玻璃广泛用于汽车行业和工业品行业。深加工板块重点定位节能建筑、工业冷链、出口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聚焦区域大型工程的开发,通过精益化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合理行动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同时积极拓展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工业品领域等新兴市场,发挥产业链优势,谋求深加工板块高质量发展。

  3、新产品研制:金晶重视新产品开发,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力来满足客户需求。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太阳能光伏玻璃研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1年金晶在太阳能领域完成了超白TCO镀膜玻璃基片的研发,在高透过率基片基础上相继开发成功3.2mm和2.65mm超白TCO导电玻璃,产品性能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认可,具备了批量供应市场的能力。同时还成功开发了tek5超低电阻产品,攻克了tek250、180、130等高阻产品的钢化稳定性问题,实现批量稳定生产。另外在绿色建筑方面开发了D68中性灰双银产品,在可钢三银的基础上研发了低透遮阳型可钢三银,在冷链领域开发了高透超低辐射单银玻璃,不断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为响应国家产品单位综合能耗降低的政策,公司引进行业创新窑炉新型保温、高温远红外节能涂料、玻璃液鼓泡澄清、助燃风加热等系列新技术,与标准化工厂的管理创新协同降低玻璃单耗和成本。

  纯碱作为大宗基础化工原料,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有玻璃行业、无机盐行业、洗涤用品行业、冶金工业、轻工、食品等。公司纯碱业务运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海天公司,年产能150万吨,除满足公司玻璃板块所需外,剩余产能则全部外销。

  1、生产运行情况:2021年公司纯碱产量134.11万吨、小苏打产量22.06万吨。2021年公司纯碱优级品率99.92%,小苏打优级品率99.94%。2021年公司纯碱、小苏打、热电有效联产,生产装置高效运行,强化成本费用控制,通过智能化、大数据等在纯碱生产控制过程中的系统应用及推动重大节能装备的应用等一系列节能降本举措,顺利完成2021年度纯碱、小苏打产量、成本预期目标,取得了高产、增效,降成本、降能耗,节水、节电、节汽的良好效果。尽管受市场大环境的影响,纯碱主要生产原料原盐、焦炭、液氨、石灰石、原煤的价格一路攀升,但公司生产成本相对行业仍处于低位。2021年度公司 “产、供、销、研”协调联动,实现了较好的盈利水平。

  2、市场开发情况:2021年因光伏玻璃产能的增加,纯碱下游各行业对纯碱市场整体看好。以“五项平衡”为指导,以“价高增量、价低减量、末位淘汰”为原则,将出厂价作为客户销量调整的唯一标准,“天天算、单单算”深挖省内终端用户。深挖传统领域市场开拓的同时,加大新兴市场开发力度,切入光伏与碳酸锂行业,抓住新的销量增长点,与该行业内的部分企业建立联系,逐步展开合作,探讨下一步长期战略合作的可能性。

  3、新产品研制:公司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体系,掌握了主导产品生产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工艺和技术,参与氢氧化钠(烧碱)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和碳酸钠(纯碱)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标准制定。2021年度获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4项。(1)以小苏打低成本、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成本脱硫小苏打新工艺,丰富了公司小苏打产品种类。(2)以纯碱废清液、小苏打脱硫灰等固废为原料,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强石膏的全新工艺路线,实现了小苏打脱硫副产物和废清液的高附加值资源化利用。

  公司光伏玻璃业务为近几年开拓的新兴领域,服务于绿色能源,实体分别位于中国西北的宁夏和海外东南亚的马来西亚,具备两种不同的工艺路线,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光伏组件进行产业配套。1、宁夏金晶采用压延工艺的“一窑三线T/D光伏玻璃生产线定位于为国内光伏组件龙头企业提供上游支持,本报告期第四季度点火启动,设备热联热调,进入生产阶段,2022年第一季度该线产品已通过检测,进入供货阶段。2、马来西亚金晶500T/D薄膜光伏组件背板和面板玻璃生产线各一条,采用浮法工艺技术,为国际知名薄膜光伏组件生产商的上游供应商,其中深加工产线月投产、背板生产线年第一季度点火试生产并实现了产品的成功下线,面板生产线预期本年度内亦将投入生产运营。

  公司光伏玻璃业务生产线年初投入运营,故相关业务收入在2021年未能有效体现,随着已投入运营各线业务的有序开展、在建产线的投产,预期该业务收入在2022年公司整体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将会显著提升。

  (四)推进卓越运营项目聚焦标准化工厂建设,把零散的运营管理经验凝结成运营管理资产。卓越运营转型一期围绕“建体系、带团队、创效益”的目标,在提产降本多个方面取得进展,生产运营多项指标得到持续改善。卓越运营转型二期继续深化体系建设,从业绩管理、设备管理、工艺管理、现场管理、窑炉全生命周期、大数据用例以及管理者履职七大模块出发,运营体系的内容进行全面推广。

  (五)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文化体系建设卓有成效。管理思想、工作理念、各类标准,先进方法工具的推广实践,对提升人的能力、激发组织活力,提出了金晶方案。培训赋能,标准流程的形成,逐步搭建起企业拥抱趋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体系。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在公司领导层的带领下,在全体员工的齐心努力下,紧抓市场机遇,圆满完成期初制定的各项任务,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良性发展趋势。2021 年公司实现业务收入69.21亿元,净利润13.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72%、295.1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方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发展能力,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改,涉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拟同步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次修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6、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一)2022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当前股价未能体现出公司的长期价值和良好的资产质量,影响了公司市场形象。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预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即2022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83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12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故本次回购数量下限区间为不低于833万股-1250万股,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的价格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股票价格走势等,确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和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高于15000万元,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按照回购下限区间计算)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则以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8.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92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15,0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3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3%。根据相关规定,股份回购需分批实施且可以在回购期内择机进行,具有一定弹性。公司认为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实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同时,公司回购股份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上市的基本条件为原则,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回购规则》、《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有利于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公司股价与广大投资者利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低于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查询,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6、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晶镀膜”)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编制本专项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1月22日,本公司与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晶节能”)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40,081.90万元向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金晶镀膜的全部股权。

  2019年12月24日,金晶镀膜向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金晶镀膜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金晶镀膜原股东(金晶节能)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以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达到3700万元、4000万元、4100万元。

  若目标公司未完成上述承诺的净利润,甲方则需要按照未完成净利润的差额部分的1.5倍给予乙方补偿。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专审字[2022]第3-00081号),金晶镀膜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80%)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其累计担保余额为43,805万元。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综合授信10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

  (一)简要介绍担保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被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名称、担保金额等。

  1、近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等担保类文件,约定由本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综合授信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2、近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等担保类文件,

  约定由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综合授信10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2年4月9日召开的金晶科技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基板(超白玻璃)、Low—E镀膜玻璃的生产、销售等;

  1、本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综合授信10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

  被担保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为支持其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00,45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03%。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00,45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0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9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47,830,575.42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4,783,057.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22,134,984.49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2,319,402.37元。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 2021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55,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及时建立和规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届董事会现提名王刚、曹庭发、孙明、崔文传、王兵舰、李勇坚、王新、肖鹏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兵舰、李勇坚、王新、肖鹏程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王刚,195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高级工程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劳动模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晶卓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海卓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曹庭发,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金晶匹兹堡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

  3、孙明,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

  4、崔文传,1972年出生,1996年7月进入本公司从事浮法玻璃的技术研发工作,主要负责技术攻关、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总经理。

  5、王兵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自2022年4月至今,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淄博市律师协会理事,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优秀律师。2020年6月至今任淄博莲池妇婴医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李勇坚,1975年出生,博士学历,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从事数字经济研究工作。

  7、王新,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金岭铁矿召口分矿技术组长、副矿长,山东金岭铁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矿长助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部部长。现任山东联创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8、肖鹏程,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9——2020年就职于齐鲁石化公司,2020年7月至今,任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3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五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9日在以现场会议与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以及摘要》,并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47,830,575.42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4,783,057.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22,134,984.49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2,319,402.37元。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 2021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55,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1)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依法运作;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届监事会提名朱永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朱永强,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海卓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晶卓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47,830,575.42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4,783,057.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22,134,984.49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2,319,402.37元。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 元(含税)。截至 2021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55,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61%。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了解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我们同意此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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